为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具有研究和创新能力的高层次人才,充分发挥学生评价体系的激励作用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学院将进一步构建和完善学生综合评价体系。综合素质测评是评奖评优、升学就业等工作的重要依据,是学生成才发展的导向,涉及学生切身利益,学院将在充分征求广大师生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修改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
现面向全院师生征求关于《杭州师范大学护理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的意见和建议。
参与方式:将意见和建议发送至指定电子信箱,邮件名称请注明“研究生综合测评”。
学院邮箱:hznuhlxy2021@163.com
关于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意见和建议的征集从5月4日起开始,公示期为5月4日—5月9日,共5个工作日,真诚欢迎广大师生认真关注并积极参与。
附件:杭州师范大学护理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细则(2023版本)(征求意见版)20230504
护理学院学工办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