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充分调动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营造优良学风。根据工作安排,现将我院2023—2024学年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各项评奖评优工作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1.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定管理办法》(杭师大学〔2023〕67号)和附件1《护理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2023年4月修订版》文件要求,做好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2.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定管理办法》(杭师大学〔2023〕67号)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等文件要求,做好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工作。
3.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定管理办法》(杭师大学〔2023〕67号)文件要求,做好优良学风班、先进班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推荐工作。
4.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文明寝室评选办法》(杭师大学〔2014〕55号)和《杭州师范大学特色寝室评选办法》(杭师大学〔2014〕55号)要求,做好文明寝室和特色寝室评选推荐工作。
1.充分掌握和利用信息化管理服务平台,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和评奖评优工作在“学生工作管理服务平台”中进行(以下简称“系统”;网址:https://xgxt.hznu.edu.cn/。
我院采用线下收集信息+线上上传与评选的形式.
2.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完成评选各环节,我院具体进度如下:
(1)8月19日-8月28日:学生个人填写附件2“综合测评自评证明收集表(含加分证明截图文件包)”,8.27日前命名好上交给各班级综测小组。
(2)8月20—22日:在班级同学民主推选下,班主任审核下,产生各班级综测小组组长及成员。(小组大约4-6人)
(3)8月29日-9月6日:各班级综测小组审核每位同学材料并最终填写附件3“审议后班级同学分项分数汇总表”。这个汇总表需要在班级内部公示,并于9月6日上交给各自辅导员。
(4)9月6日-13日,各辅导员上传自己学生综测材料到学工系统。
(5)9月14日-25日,学工统筹下完成学院先进集体、文明寝室、先进个人的评选。
(6)9月25日-9月27日,所有综测及评优材料在学院范围内公示,公示后按照要求上交给学校。
附件1:杭州师范大学护理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2023年4月修订版)
附件2:每位同学填写 命名:学号-护理231-姓名-综合测评自评证明收集表
附件3:班级评议小组填写:护理231班综合测评小组审议后分项分数汇总表
护理学院学工办
2024.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