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  首页 > 通知公告

护理学院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 : 护理学院     作者 : 护理学院学工办     时间 : 2024-09-06

班级

根据校学工部《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结合学院实际,现将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在籍且在校二年级及以上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二、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素质良好,符合《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相关要求;

(六)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三、名额分配及有关政策

1、护理学院1人,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0元。

2、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为高校在校生中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3、申请国家奖学金学生学习成绩(进校后全程绩点)优异的量化标准是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无补考课程;学习成绩及综合考评成绩有1项或是2项都没有进入前10%,但均在前30%以内的参评学生,需上报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详细证明材料;学术类或发明类证明材料需通过专家鉴定,并且所有证明材料需经过学校审查,学校需对学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出具审查通过证明,确认学生提供材料真实有效,并加盖学校公章。

四、评选办法

1、申请者于91812:00前将申请审批表(附件1)、评分表(附件2)电子稿、相关加分证明的电子材料包、申请陈述视频(3-5分钟)发至邮箱20230055@hznu.edu.cn。

2、918-20日,评审小组审核所有材料并对获奖者名单予以公示。

3、923日,最终确定获奖者(1人)的《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和《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一式一份),要求电子版和纸质材料同时报送。


附件1: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2:护理学院国家奖学金申请评分表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

护理学院学工办

2024年9月6日

二维码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塘路2318号 邮编:311121 联系电话:0571-28865012
版权所有 © 杭州师范大学公共卫生与护理学院 公安备案号:33011002011919 浙ICP备11056902号-1 技术支持:亿校云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塘路2318号
邮编:311121 联系电话:0571-28865012
版权所有 © 杭州师范大学公共卫生与护理学院
公安备案号:33011002011919 浙ICP备11056902号-1
  技术支持:亿校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