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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十四届张水华奖学金的评选通知

来源 : 公共卫生与护理学院     作者 : 卫护资助中心     时间 : 2026-04-03

各班级: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张水华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意见,决定开展杭州师范大学十四张水华奖学金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评选对象

我院全日制本科在校护理学专业大二及以上年级学生

二、评选标准及条件

按照《杭州师范大学张水华奖学金实施细则》(附件3)的规定进行评选。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道德高尚,严谨踏实,诚实守信;

2.热爱护理专业,积极致力于护理事业的发展;

3.尊重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处分;

4.有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身体健康,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

5.学习勤奋,成绩优秀,上一学年学习成绩绩点名列班级或年级前30%,必修课和选修课无补考课程。

(二)择优条件

1.富有爱心,乐于奉献,积极参加护理志愿服务活动,每年志愿服务时数达100小时以上;

2.积极开展护理学专业相关理论及实践的学习和研究,在一至五类期刊上公开发表专业相关论文;

3.参加各级各类护理学相关专业技能及有关学科竞赛,并获较好成绩的;

4.在实习或见习期间,或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表现突出,被授予校级或以上荣誉的

5.有其护理专业相关突出表现和校级及以上荣誉的。

三、评奖及奖励办法

1.“杭州师范大学张水华奖学金”每年度评选一次,评选时间为每年4月份,每次评定10人,每人奖励3000元;

2.当学年已获经亨颐奖学金、国家奖学金、“马云青春领袖奖”十佳大学生、reach(励志)奖学金等外设奖学金的学生,以及往届已获得张水华奖学金的学生原则上不重复享受该项奖学金;

3.评奖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班主任或辅导员推荐,公共卫生与护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进行初审,报评审委员会审批;

4.学校发文公布获奖者名单,组织召开表彰大会;

5.获得张水华奖学金的学生,在校期间如转专业不再从事护理事业的,即刻终止享受原获得的张水华奖学金。

四、报送材料及说明

1.张水华奖学金申请准入证明(附件1)及张水华奖学金申请评分表(附件2)要求电子版填写,注意表格字号等排版美观暂不用提供纸质版;

2.请申请人在4月8日中午12点前将申请材料(准入证明+评分表+佐证材料)电子稿命名为“班级+姓名+张水华奖学金申请材料”发到20210182@hznu.edu.cn

五、联系人及电话

未尽事宜请联系我院资助中心工作人员:汪老师28867826,程心瑶(钉钉)。


附件1:张水华奖学金申请准入证明

附件2:张水华奖学金申请评分表

附件3:杭州师范大学张水华奖学金实施细则 (2026修订稿)

公共卫生与护理学院学工办

2026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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